[快讯] 黄勇赴柏林参加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届研讨会
2000年6月,中德两国在德国首都柏林签署了《中德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中德法治国家对话机制是根据中德两国领导人商定的意向于2000年建立起来的,每年举办一次高层次的法律研讨会,是中德法治国家对话最具标志性的活动。10年来,双方4度签署《两年实施计划》,举办了9届高层法律研讨会,确定了87个交流合作项目,项目实施情况良好。
2010年会议主题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德国联邦司法部部长施纳伦贝格尔、德国联邦司法部国务秘书格伦德曼、德国联邦外交部国务秘书博恩、德国联邦经济合作和发展部国务秘书贝费尔茨、中国驻德国大使吴红波以及两国法律专家近百人参加了本届研讨会。
本届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研讨会的大会由德国联邦法院院长克劳斯·托尔克斯多夫教授主持。大会安排了三个主题,分别由德国和中国三位专家演讲。
研讨会结束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和德国司法部长施纳伦贝格尔签署了《中德法治国家对话三年实施计划(2010年-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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