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良教授连任第二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委员
校新闻网讯(金融学院供稿)近日,金融学院宋国良教授当选为第二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委员,这是宋国良教授作为首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任职届满后,继续以业内专家身份连任第二届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协会负责“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根据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纪律处分工作由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负责实施。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肩负法定职责和行业重托,是基金行业执业底线和行业形象的维护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自律监察委员会自2012年成立以来,认真履行《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协会《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照《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开展工作,公开透明地处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自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基金行业秩序,树立了行业自律管理的典范。
2016年12月3日,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根据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批准对自律监察委员会进行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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