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美国“对等关税”:法学院龚红柳副院长在上海纽约大学“涉外法治学术研讨会”做专题发言
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4月10日-12日,由上海纽约大学主办、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亚美法研究所协办的“涉外法治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举行。会议以线下为主,结合线上,聚集了来自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公法与国际法研究所、澳洲悉尼大学法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及北大、北大国际法学院、目前最好的足彩app、中国政法、华东政法和南大中德法律研究所等海内外知名院校的近二十位专家学者。我院副院长龚红柳副教授应邀参会并做专题发言。
龚红柳老师(中)与参会的部分中外嘉宾合影
本次研讨会围绕“涉外法治”这一主题,分设“制裁与经济管辖权”“涉外法治与建立新机构”和“边界界定与司法外交”等三个单元展开讨论。与会嘉宾纷纷就“涉外法治”的概念界定及其丰富实践进行诠释和分析,探讨了“涉外法治”对于国际规则、国际贸易和外交关系的影响。通过分享各自的研究成果和心得,大家致力于中外学术交融,为中国日益增强在全球的法律影响力提供政策见解。
作为研讨会的首位发言人,龚红柳老师以《在世贸组织下应对特朗普的“对等关税”:一个合规困境》(Tackling Trump’s Reciprocal Tariffs in the WTO: A Compliance Dilemma)为题,聚焦以中国为首的WTO成员针对美国大肆加征“对等关税”所采取的诉诸WTO、实施反制以及重启双边谈判等因应措施,探讨其涉及的WTO合规性问题。
龚红柳老师(左中)在研讨会上发言
就诉诸WTO而言,龚老师指出,美国作为被告目前已公开援引“国家安全例外”为其“对等关税”辩解,因而我们可考察其声称的实施“对等关税”的事由(严重贸易逆差及其引发的国家紧急状态)和依据(如《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等),能否满足WTO安全例外条款项下的法定要求;同时,可将美国坚称该条款具有“自裁性”(Self-judging)的强硬立场,与其国内挑战和抵制“对等关税”的立法、司法动态结合,探索有利于中国等WTO成员的辩驳理由。
就反制而言,龚老师梳理了中国针对“对等关税”采取的多元化反制措施,认为后者与WTO争端解决程序规则(DSU)第23条的潜在矛盾,或可借当前上诉机构陷入瘫痪这一重大危机的存在得以化解,从而驳斥美方对于中方及其他WTO成员实施反制的违规指责。此外,她也提到以“上诉仲裁”(Appeal Arbitration)暂替上诉机构复审的做法,建议借鉴同样的软法路径,为各国在“对等关税”的强压下普遍采取的反制做法寻找屹立于WTO的空间。
在讨论环节中,一些嘉宾问及美国与中国或其他WTO成员重启双边谈判的前景。龚老师认为,这可能涉及“关税减让表的修改”及至“区域贸易例外”等相关WTO规则的具体适用,而前述条款均设有一定门槛;这意味着自行启动对现行多边关税减让承诺的修改(欧盟、韩国、巴西等一批WTO成员正在或计划与美国所为)——直至扩展为自贸协定谈判(如越南向美方的请求),均需满足前述相应门槛条件,方可使谈判成果获得WTO多边之下的正当性。
研讨会之余,龚老师就分管的国际交流和涉外人才培养工作与中外同行充分交流经验,探讨了多方合作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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