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高蕾、高愉翔、黄佳佳)构建党纪学习教育机制、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保障
(来源:《南方》 2024-08-19)
2024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党上下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均简称《条例》)。本次修订的一大特色就是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这一重要内容,自我革命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找到的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将其写入《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能够有效强化全体党员对于自我革命的认识,提高全党上下推进自我革命的能力,是对“怎样推进自我革命”这一重要问题的科学回答。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历史进程中,要探索构建党纪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具有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回顾党的百年光辉奋斗历程,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取得一系列伟大成就、始终保持生机活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始终保持高度清醒,敢于进行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党的自我革命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响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然而,在新时代,部分党员干部未能抵制住腐朽思想的侵蚀,丧失了理想信念,忘记了党的初心和使命。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诸多党员干部大多都缺乏自我革命的意识,面对外部诱惑自甘堕落。为了应对复杂多变的内外环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理论、制度、实践等层面多管齐下,《条例》的修订正是针对复杂环境做出的有力举措。在全党范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正是要在思想上引导全党形成勇于自我革命的意识,破除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种错误思想,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不变色、不变质、不变味。
包括《条例》在内的一系列党内法规是全体党员需要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制度保障。自建党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探索出了一套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体系,同时,这一体系也随着党自身和面临环境的变化而得以不断完善。《条例》自正式颁布试行以来屡经修订,在十八大以来就进行了三次修订。这一方面凸显了党中央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体现出党面临的纪律问题的复杂和严峻。《条例》不断完善的过程标志着我们党在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上向着科学规范的方向稳步发展,对于维护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和确保党具有强大凝聚力与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两高公布的情况来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大党独有难题的解决,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既需要加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建设,及时清理惩处党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也需要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引导其树立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正确意识。党纪学习教育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手段,通过开展高质量的党纪学习教育,不仅能够有效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于党中央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的认识,实现全党上下在思想上的统一,同时在这一过程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加深对党纪党规的理解,做到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规章制度。同时,党纪学习教育能够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中加强自我审视,充分把握党在纪律建设上的新内容新举措,对于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能够起到预防和警示作用。党纪学习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构建科学有效的党纪学习教育机制,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保证党的自我革命顺利推进,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建强“根”铸“魂”、 凝心聚力的关键作用,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为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注入强大动力。
坚持一体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需要各级组织结合党员教育管理常规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党纪学习教育自开展以来,各级组织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形式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既有小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等传统理论学习方式,也有将党纪学习教育的课堂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这些丰富多样的方式,极大地提升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回顾党的历史,党内法规体系的确立与完善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而科学有效的党内法规也需要配以完善的教育机制保证党员干部的学习领会与践行。
坚持一体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需要各级组织搭建多种平台,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类教育资源,以满足党员干部的学习需要。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最新修订的《条例》,但广大党员干部对于以新修订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都应当有充分的认识,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构建以各级党校为核心、各类线上平台为辅助的多样化学习平台,充分利用丰富的教育资源,鼓励引导党员干部在以多样化形式和弹性时间开展自学活动。
坚持一体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需要各级组织充分挖掘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的力量,扩充党纪教育的资源储备。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为9918.5万名,做好规模如此庞大的党员群体的教育工作,既要依靠党务工作者的努力,也应当积极拓展教育力量。各级党组织应善用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力量,将优秀学者纳入到党纪学习教育的师资队伍。同时,各级党组织也应丰富创新实践,充分发掘各地特色资源,利用不同区域和人员的优势完善教育内容。
坚持一体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需要各级组织在实践基础上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也是党纪学习教育机制的重要内容,科学的评价体系是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在开展党纪教育的过程中,要做到奖惩分明,一方面通过表彰奖励来宣传树立有代表性的学习典范,另一方面对于妄图敷衍应付蒙混过关的负面典型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根据相关纪律予以处分,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此外,在集中的学习教育完成后,应当不定期对落实情况展开“回头看”,针对学习教育中的不足之处,要及时加以改进。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党纪学习教育是牢牢守护生命线、让党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此为契机,不断探索构建党纪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以有效管用的方法,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和相关党内法规,真正把党的纪律化于心、践于行,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证。
【作者】高蕾(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高愉翔(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黄佳佳(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专业本科生)
附:原文链接https://static.nfnews.com/content/202408/19/c9667687.html?from=weChatMessage&colID=7747&appversion=11400&firstColID=7747&enterColumnId=7747&date=&lay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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